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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单位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26日    


编号:乐公服第2017056号   

一、 办理依据

劳社厅发〔2006〕24号《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二章第二节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等变更时。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光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四、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到区社保局失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办理时限

变更之日起30日内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西关街3号二楼失业保险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0090

   真:0972-862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