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乐公服第2017065号
一、 办理依据
青人社厅发〔2015〕157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一、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退休批复,退休审批表,待遇申领表,信息核定表
四、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持所需材料到社保局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 办理时限
当月10日前
六、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滨河路2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6328
传 真:0972-8622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