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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编号:乐公服第2017051号

一、办理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63号、《关于青海省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29号。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具有辖区内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对象:

 1、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低保人员;

 3、残疾人;

 4、退役军人;

 5、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6、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申请(详细叙述个人、年龄、家庭住址、家庭状况、失业情况等);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各类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当面告知。

(二)审查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办结

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后予以办理。

二、 办理时限

随时

三、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就业服务局

 详细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西关街3号

 邮政邮编:81079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