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乐公服第2017006号
一、办理依据
教育部、省招委关于高考的有关文件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1.高三应、往届毕业生
2.辖区内户籍的省外、区外借读生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学校就读证明
4. 父母双方单位证明
四、办理流程
1.填写“xx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青海省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
2.考生到家长单位、户籍部门在“青海省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核盖章。
3. 学校、招办信息录入人员录入报考信息,现场采集考生照片。
3.打印确认表,考生、家长核对签字。
(三)办结(制证、发证):
1.省招办编印准考证
2.在高考前若干日内领取准考证,参加高考招生考试。
五、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高考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23元,按5科次收取(综合科目按2科次收取)。艺术、体育专业考试费、填报外语专业考生口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六、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考试服务中心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2376
传真号码:0972-8622376
投诉电话:0972-8622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