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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办〔2019〕16号 关于印发化隆县后沟水库水源地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2月02日    

 

化政办〔2019〕16

 

化隆县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化隆县后沟水库水源地整治方案的通知

 

巴燕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精神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以清查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地水质安全隐患为重点,加快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基本原则和整治目标

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总体原则,以“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整体推进”和“划、立、治”的整治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确保按时限全面完成我县整改任务。

三、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辛家窑村、后沟村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生活居住,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均未集中收集处置。

整治措施:1)由县住建局牵头,巴燕镇政府配合,委托专业机构实地勘察,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快化隆县巴燕镇辛家窑村、后沟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理。2)由巴燕镇政府牵头,县环保局配合,定期将垃圾收集转运至巴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确保垃圾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3)由县水务局牵头,县环保局、巴燕镇政府配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定期对水源地网围栏进行检查抓好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查处保护区内破坏警示牌、保护设施和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巴燕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二)未按技术规范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域,标识牌点位设置不合理,保护区内未设置标识牌。

整治措施:1)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巴燕镇政府配合,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对水源保护区进行科学划分,报上级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2)由县环保局负责,加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合理的标识牌。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制作设置规范的标识牌。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巴燕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化隆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长:敏喜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永福  县住建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张海明  巴燕镇镇长

 员:赵忠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蒋明闪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连普  县水务局副局长

    文兰青  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

        县水务局后沟水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韩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持续推进和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落实整治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整体推进”的要求,各相关乡镇和部门按照本整治方案,严格落实整治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根据《海东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相关部门间要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联系、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通报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利用专栏、宣传墙等形式宣传水源地保护知识,增强群众保护水源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巴燕镇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有关要求,制定完善水源地管护工作长效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水源地风险评估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水源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认真整改,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五)加强调度督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水源地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巴燕镇和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每月24日前报送本单位水源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对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019年年底前书面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严肃责任追究。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于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虚以应付、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