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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65】化隆县加合工业园区永盛碳化硅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将原悬空碳化硅炉改为落地大型炉,擅自改工艺后,附近村民担心工艺不成熟会引起爆炸事故;该企业没有按环评要求配套环保设施试生产了近一年,且长期使用高硫分石油焦,企业库存的全是硫分4%以上石油焦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举报反映的主要是关于化隆县加合工业园区永盛碳化硅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将原悬空碳化硅炉改为落地大型炉,擅自改工艺后,附近村民担心工艺不成熟会引起爆炸事故;该企业没有按环评要求配套环保设施试生产了近一年,且长期使用高硫分石油焦,企业库存的全是硫分4%以上石油焦”的问题。

污染类型:空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永盛碳化硅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将原悬空碳化硅炉改为落地大型炉。擅自改工艺后,附近村民担心工艺不成熟会引起爆炸事故的问题。经查,该公司已办理环评手续。2015年10月13日,海东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化隆县永盛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备及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2015〕202号),将4条12500KVA冶炼炉生产线20台(36米)冶炼炉合并为2条25000KVA冶炼炉生产线12台(72米)新型节能冶炼炉,并要求移动式烟气治理设施。该生产线建成并运行期间未发生过爆炉事故,该企业因准备转型于2017年6月30日自行停产。

  2.关于该企业没有按环评要求配套环保设施试生产了近一年,且长期使用高硫分石油焦,企业库存的全是硫分4%以上石油焦的问题。该企业技改后于2015年12月投入生产,2016年5月11日化隆县环保局对化隆县永盛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移动式烟气收集罩未安装完成,存在烟气无组织排放。针对该企业存在问题,我县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问题,并制作整改问题倒排工期表,细化工作责任,责令永盛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企业整改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整改承诺书,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并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5万元。该企业自筹资金1792.8万元按时间节点完成了移动式烟气收集罩安装等整改任务。

  企业订购的原材料石油焦结2016年2月、4月产品质量检验,含量均小于0.5%。停产后现库存石油焦约300吨,目前无法确定库存石油焦中的硫含量。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已要求该企业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库存的石油焦进行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