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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7】化隆县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7批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分析研判会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8月16日下午,化隆县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7批群众信访案件分析研判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国生在省委中心组学习会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 “坚定政治信仰,增强政治思维,强化政治担当,把7.26重要讲话转化为新青海建设的强大动力”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市长鸟成云在海东市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海东市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报告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会议认为,自中央第七督察组进驻青海省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和省市“快接、快转、快结、快交”的要求,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及时迅速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边督边改工作扎实推进,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

会议要求,环保整改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方工作配合要给力,各个环节对接要紧密。一是工作衔接要紧密。要将原来所做的工作和现阶段整改工作紧密衔接起来,严防出现材料前后表述不一致,各项数据不实、不统一等现象。要进一步做好基础资料工作,各整改项目要做好工作痕迹管理,凸显工作轨迹。二是整改材料要严谨。要将县委、县政府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的重视程度体现出来,将部门单位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反映出来,要紧抠文字,严丝合缝,切忌出现说不清楚问题或避而不谈问题的现象。三是整改态度要坚决。对于环评、安评等手续不齐全、影响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企业,一律关停整改;对于在整改工作中出现不配合、阻工情况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处理,表明县委、县政府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工作的决心。

会议分析研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7批群众信访案件中涉及化隆的5个案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认领,快速整改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