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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3】化隆县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环保工作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近日来,化隆县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保护优先发展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进驻青海省以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环保工作。

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保方面重要讲话、省市领导关于环保讲话和相关会议精神摆在突出位置,领导干部率先带头学,抢抓时间系统学,突出重点深入学,着力提高学习效果。一是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有关环境保护方面重要论述的学习,努力将“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环境”“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牢牢扎根在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心中。二是突出对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督察青海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动员会结束后,县委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对全县领导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重点学习杨松组长提出的督察工作“6个重点”和黄润秋副组长提出的四项工作要求。三是突出对省委书记王国生在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督察青海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建军同志在省委中心组研讨班上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的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强化机遇意识、强化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王国生书记“四个不放过”“五个害死人”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对环保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突出对市环保专题会议及市委书记、市长鸟成云批示精神的学习,以批示精神指导我县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把提高群众对环保整改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群众工作。五是突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资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文件为主要内容,印制全县环境保护应知应会工作手册,下发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过全方位学习,全县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态度,牢牢把生态环保工作抓在手上,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为环保督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的各项工作,按照海东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化隆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中央督察组下沉化隆督察专项工作方案》,分设综合联络组、文稿资料组、宣传报道组、督导问责组、信访承办组、后勤保障组及安全保卫组7个专项工作组,各小组组长均由县级领导担任,全面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化隆期间开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从环保、农牧、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在群科新区综合办公楼划区集中统一办公,增强环保督察工作力量。  

坚持立行立改,快速办结上级转办的案件。一是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件的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在中央督察组交办的5批次信访件中,涉及我县的共有6件,收到交办信件以后,县上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针对信件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及时有效进行了整改办结。二是对于省市交办的问题和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关于县城水源地后沟水库综合整治2家养殖场搬迁的问题,已制定畜禽养殖场整治方案,已完成养殖场评估工作,现已基本整改完成;关于巴燕、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管网未建及投运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关于砂石厂及粘土砖厂无序、无证开采及废水直排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重点开展了黄河流域采砂厂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共依法取缔黄河流域非法采砂场8家,清理查封采砂船49艘,没收砂石料61484立方米,对全县砂石料旱沙场全部关停,正在进行生态恢复工作;关于水电站库区周边农家乐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关于黄河谷地畜禽养殖紧养区、限养区划定的问题,制定了《化隆县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已绘制完成1:50000分布图;关于黄标车限行区域的划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的问题,目前,县城建设路及西大街已划分为黄标车、渣土车限行区域,正在安装黄标车、渣土车限行标志牌。

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部门结合当前的发展态势,切实立足化隆发展实际,加强对环保督察工作的宣传报道、舆情收集分析及舆论引导,一是增强环境保护政策等的宣传力度,通过在公路两旁悬挂横幅、运用微化隆、化隆宣传等微信平台、推送信息等方式进行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及保护环境的行动自觉。二是在宣传植树造林典型、生态环保典型等正能量的同时,对生态保护方面违法违纪的企业及个人进行了反面曝光,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严格按照市委书记、市长鸟成云批示精神,加强对已整改环保问题的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环保整改成果,杜绝已整改环保问题的反复重复上访。

严明工作纪律,保障环保督察责任落实。将环保督察工作作为我县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当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体检和会诊,聚焦问题整改,强化纪律约束,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要求县纪委对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中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等严重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失职渎职行为及时启动问责机制,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针对西山光伏电站修建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对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开展了提醒谈话,县纪委对发改委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并督促对其单位违纪的人作出了处分;8月13日,在环保工作第二次专题会上,对于在环保督察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国土资源局一名副局长进行了免职处理,对于在工作开展中履职不到位的一名乡镇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了由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两名县委常委同志为组长,四个纪委派驻纪检组为成员的四个督导组,分片督察全县各乡镇个单位环保督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海东市环保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等7项任务,努力查找新的问题线索,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不出现环保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