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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拉面示范店配备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试点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化政办〔2017180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拉面示范店配备青藏高原绿色

食品专柜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拉面示范店配备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试点方案》经县政府2017年度第1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13日


拉面示范店配备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试点方案

 

经过近30年的发展,化隆拉面馆逐年发展到1.5万家,分布在全国各地270多个大中型城市,劳务输出人员每年稳定在10万人(次)左右。拉面经济走上了“群众首创、政府扶持、市场发展、民族团结、共同富裕”的道路,拉面经济成为我县农民群众的“脱贫经济”和“致富经济”。为进一步推动化隆拉面扩面、提档、升级,着力把拉面馆打造成青藏高原土特产的展示平台,推动拉面经济品牌化、特色化、连锁化发展,进一步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持续推动农牧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实施目的

1.化隆拉面转型升级,需要更多文化元素的投入。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作为对外宣传青海的一个平台,是青海拉面高原特色的一个体现,有利于提升拉面店自身的品味。通过设立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使拉面店在经营活动中通过代售和零售的方式增加营业收入,直接提高拉面店的经济附加值。

2.所有设立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的拉面店通过对青藏高原的宣传和青海当地土特产的宣传,增加了青海土特产的知名度,间接性的推动青海土特产行业的发展。

3.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一方面宣传了青海特产,另一方面给外地食客在当地购买青海土特产提供了方便。到青海旅游的游客可以通过中国拉面网网上商城订购所需的特产,回去后就近到当地拉面馆取货,既保证了质量,又免去了长时间物流等待。从而使让更多的人了解青海,加深青藏高原在外地游客中的印象,带动青海旅游业的发展。

二、试点内容

1.试点地点。在天津、上海、杭州、广州四个城市选择100家拉面馆作为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的试点店。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指定为深圳市欧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食品专柜,型号:LDX-1200C,规格:1200x800x1880mm,由青海绿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完成专柜的购买、装配工作。

2.产品选择。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内青海土特产的产品质量关系到拉面店的生意和青藏高原形象,为确保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产品质量,入选产品必须有相关部门的认证、许可文件、证书,严禁“三无”产品进入专柜。首选青海特色产品,其次选择化隆品牌,第三选择其他青藏高原土特产品。

3.拉面店选择。由派驻天津、上海、杭州、广州四个城市的拉面经济服务办事处负责市场调查,根据选点标准提出推荐名单,青海绿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的筛选标准进行筛选,确定预选名单后报县就业服务局核实确定。

4.拉面店标准。

1)拉面馆的经营面积达40平米以上,且合同期在3年以上;

2)相关证照齐全,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示范户;

3)拉面馆所处位置人流量大,市区繁华区,客源稳定;

4)精准扶贫对象实体店、实训店优先;

5)拉面品牌连锁店、示范店优先;

6)自愿参加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项目拉面店;

三、运营管理

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项目是由化隆县就业服务局负责实施,青海绿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经营的项目。青藏高原绿色食品专柜的所有权归青海绿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为专柜提供产品,县就业服务局对专柜项目进行监督, 经营权归拉面店所用。青海绿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专柜有管理的权利。

四、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申请化隆县拉面扶持资金50万元。项目后期运营及管理费用由青海绿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五、实施阶段

该项目试运行期为2年(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

1.2017年6月25日前制定方案;

2.2017年7月10日前指定拉面示范店,购置专柜;

3.2017年9月1日起配备专柜、配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