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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    时间:2016年01月05日    


 

化隆县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化隆县群科新区第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以上家庭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到群科新区综合办公大楼4楼4026室申请。

申请日期: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8日安排公开摇号分房。逾期按自动放弃对待。

  群科新区保障房小区的商铺开始销售,请购买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群科新区综合办公大楼4楼4026室申请。

 

 

联系电话:0972—5962335

 

 

 

 

 

         化隆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代)

             2016年1月6

 

保障性住房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保障房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纸)

1、申请书

2、夫妻双方及同户籍家庭成员(年满18岁以上)的身份证;

3、户口本(同户籍家庭成员);

4、婚姻情况证明材料:结婚证,未婚、丧偶或离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低收入家庭提供收入证明;配偶一方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6、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7、如配偶一方不在本县的需提供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