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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办〔2015〕125 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隆县2015年“10·17”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1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化隆县2015年“10·17”扶贫日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15日

 

 

化隆县2015年“10·17”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2015年“10·17”扶贫日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及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你我同行”为主题,扎实开展扶贫日活动,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格局。

二、活动内容

    1.由县扶贫局印发“10·17,邀你一起”募捐倡议书,10月16日在县城集中开展宣传日活动(悬挂横幅标语附后);

2.由县广电局牵头,县扶贫局配合,制作我县近年来扶贫开发工作成就宣传片,并在县电视台等媒体滚动播出;

3.由县扶贫局提供宣传短信内容,由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在活动期间以发送短信形式宣传;

4.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企业负责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所有捐赠资金统一转入县扶贫局在县农行开设的专户(账号为28-250001040006491,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化隆县支行),并将捐款名单及金额在10月20日前报县扶贫局(联系人金玉芳,);

5.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贫困村开展访贫慰问等活动;要注重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贫困群体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优生优育;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创新行业扶贫机制,制定和完善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扶贫日活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县扶贫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海峰  县扶贫局局长

    成  员:韩维荣  县发改局副局长

            韩国俊  县审计局副局长

赵光英  县监察局副局长  

马小波  县畜牧局副局长

            李逾凡  县教育局副局长  

            谢有仁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永平 县交通局副局长 

            马福龙  县民政局副局长

            星胜田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福明  县住建局副局长

            蒋明闪  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  莉  县文广局副局长

            王风清  县卫计局副局长

张文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成麟  县农科局副局长

            马福清  县工商联主席

            马秀文  县电信局局长

            刘传睿  县移动公司经理

            马福财  县联通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局,马海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公益慈善团体参与扶贫日活动。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扶贫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具体指导开展相关活动,接纳社会上一切募捐款项,统一汇入专户,同时将募捐情况向社会各界公布,募捐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四)深入基层,强化宣传。积极宣传报道近年来我县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突出成就和成功经验,并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加大支持,健全体系。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款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政策扶持。为激励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企业募捐资金与财政扶贫资金可以整合用于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和扶贫公益项目。

(六)严格管理,提高效率。实施募捐资金的使用、管理、实施情况全程公开,实行购买社会服务的聘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对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募集资金切实用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最急需的项目上,做到资金管理渠道畅通、运行安全。

 

 

 

 

 

 

 

扶贫日活动宣传标语

 

1.脱贫攻坚,党心所向,民心所依

2.关注贫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爱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爱中华弘扬扶贫济困

4.扶贫济困、互助互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5.一份捐赠、一份爱心、十分关爱

6.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懒

7.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奋力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8.扶贫济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9.扶贫济困促和谐,社会帮扶进万家

10.加大到户扶持力度,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11.整村推进扶贫富村、扶贫济困到户惠民

12.农村低保保障生活,扶贫开发促进发展

13.扶贫济困靠大家,温暖人心你我他

14.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15.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

16.情系困难群体,奉献诚挚爱心

17.关注困难家庭,关爱贫困学生

18.慈善献爱心,真情暖人心

19.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20.人人奉献爱心,共建幸福家园

21.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适应精准扶贫新要求

22.爱心汇聚、幸福同行

23.知识改变人的命运,扶贫共奔和谐之路

24.情系困难群体,奉献诚挚爱心

25.脱贫先立志,致富靠自己

26.弘扬中华美德,关爱贫困家庭

27.扶贫开发送温暖,“双到”工作促和谐

28.创新机制抓扶贫、开拓新路奔小康

39.走出扶贫新路子,带动农户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