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化隆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30日    

化隆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2016~2020年)

 

化隆县扶贫开发局

2016年12月


序  言

扶贫开发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是化隆县全面实现“脱贫摘帽”目标、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也是实现全县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冲刺期。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按照“适应新常态、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创新新机制、采取新举措、实现新跨越”的思路,编制《化隆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全县17乡(镇)2个管委会362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44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41户36327人。

《规划》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以“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六个精准扶贫”方略、“八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专项方案”。在总结“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是指导化隆县“十三五”脱贫攻坚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成就与经验

第一节  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扶贫开发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化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全局位置,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实施了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连片开发、“雨露计划”、科技扶贫、社会扶贫等重点工程。经过全县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化隆县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整村推进、“雨露计划等扶贫工程”,实现减贫7.62万,年均减贫1.52万人。贫困发生率从40.56%下降到2015年的12.10%。

二、农村常住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十二五”期间,化隆县农村常住居民收入由2010年底的3731元,增长到2015年底的7571。其中贫困人口收入由2010年底的1474元增加到2015年的2530元,年均递增211元,年均增长14%。

——特色农牧业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第一产业增加值由“十一五”末的4.03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5.9亿元,年均增长7.9%。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56.87万亩,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35万亩,特色作物种植面积达到49.71万亩,冷水养殖水域面积达到4.06万平方米,牲畜存栏数54.74万头只,全县粮油作物总产量达到9383.3万公斤,农业产业特色作物比重达到90%,集中连片比例达到30%。农牧业经营水平明显提升,规模化程度提高,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511个,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14.5万亩,改造和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73家、家庭牧场1300户,培育养殖大户2400户,“卡日岗”土鸡成为地方特色品牌农畜产品。

——劳动力转移再上新台阶。拉面经济作为化隆县的一项优势产业,加快打造“拉面经济”升级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出创业的贷款和贴息扶持等政策,不断推进化隆拉面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连锁经营、集团发展上下功夫,逐步改变低层次、小规模经营模式,做大做强化隆拉面品牌,打造一个“拉面经济”产业链,深挖附加值,实现全民创业就业,拉面经济的规模和效益有了显著提升,成为全省、全国劳务输出的一大特色、亮点和品牌,到“十二五末,拉面店总数达12840家,发展青海人家等牛肉拉面系列清真餐饮连锁品牌4个,实现了11万人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劳务收入8.1亿元,启动“回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拉面经济成功人士回乡创业的各类民营经济实体达385家。

——旅游业蓬勃发展。共完成李家峡北岸生态园、雄先缸山生态旅游、阿河滩撒拉民俗旅游、群科新区高原水上威尼斯旅游休闲度假区等建设项目11个,打造了国家A级景区3家、国家文物保护单位4家、星级农家乐32家,接待游客19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亿元。大力推进休闲农业发展,初步形成了以沿黄生态风情园、休闲农庄为主的黄河风情观光带,以百里黄河水道为主的水上垂钓、泛舟游乐观光带,以雄先林场、拉木峡丹霞地貌、塔加林场为主的乡村野趣观光带,以临平公路一线百里油菜花海为主的“三带一线”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空间格局。

——农村商贸流通活跃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建设,改造农家店15家,建设巴燕、群科新区两个农贸综合市场和现代商贸中心,新建乡村超市10家,扎实推进农村合作社、小微企业与超市、企业、学校、社区合作,提高特色农副产品产销率,外贸出口创汇140万美元,设立“金穗惠农通”转账电话263个、惠农金融服务点15个,全面消除了乡镇金融服务空白点。“十二五”末,增加值由2010年的5.3亿元发展到12.1亿元,年均增长17.9%。

三、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到2015年底,化隆县行政村道路通畅率100%,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行政村通电率100%,行政村饮水安全达到90%,行政村通宽带率达100%。

——交通。农村公路等级、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网络化程度不断提高,实现了全县乡镇通高速或二级公路,乡村公路等级化和村村通公路。截止2015年底,全县通车里程达1635公里,实现全部行政村通公路,通公交车村数达到323个,占比达到89%。

——农田水利。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有序推进,开工建设公伯峡北干渠、李家峡北干渠工程,公伯峡北干渠渠首建成通水,新增耕地1.7万亩,改善2万亩耕地灌溉条件;实施了雄先乡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查甫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昂思多镇基本口粮田建设等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改善灌溉面积7万亩;完成后沟水库、多日昂水库除险加固。建成初麻、尕加、上加合等一批重点人饮工程,解决了全县35个行政村1.77万人2.45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

——能源和信息。开工建设加合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配套330kV输电线路工程,建成110千伏开关站,完成巴燕、沙连堡等乡镇10千伏线路改造。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全县乡镇实现移动3G信号覆盖。

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社会保障。继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养老、医保、工伤、生育等保障覆盖面,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争取资金实施农村“两房”24983户、村级老年幸福院32所、残疾人之家1所。

——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建设24所寄宿制中心学校,加快推进中心学校“全面改薄”工程,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明显提升。巩固中小学集中办学成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等政策,民族地区加强“双语”师资培训,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9%,小学生年辍学率为0.1%,初中生年辍学率为2.1%。加大学前教育力度,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5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不断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以上,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在校高中生实行免学费教育。

—卫生。完成13个乡镇卫生院改造,新建25个村卫生室,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开发建设了从卫生行政部门到村卫生室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医院管理系统局域网;全面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先住院后结算、分级诊疗等服务模式不断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在乡镇卫生院开展“四个”规范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五、新农村建设进展顺利

完成54个高原美丽乡村和50个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建设,主要实施了农房改造工程、主巷道农户院墙改造及亮化工程、村级文化广场工程、农村建筑节能示范户工程、人畜饮水工程、主巷道绿化工程、卫生室及环境整治、道路硬化、电网改造、特色农业、畜牧养殖业等工程,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住房安全、实用、美观;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完善,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人居环境明显优化,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高原美丽乡村。

六、改革创新了扶贫机制

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化隆县将深化改革作为推进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的根本动力。增加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扶贫权重,建立完善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青扶贫“四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和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金融扶贫等扶贫开发新机制。

七、精准扶贫度不断提高

化隆县积极实施精准扶贫,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构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全面完成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善了联点帮扶举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覆盖所有贫困乡(镇),干部驻村帮扶和第一书记覆盖所有贫困村。

八、脱贫攻坚高位推进

化隆县政府承担了扶贫主体责任,项目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总的来看,到“十二五”末,化隆县全部扶贫指标如期实现,就业、发展、住房等状况明显改观,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贫困地区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总之,“十二五”时期,是化隆县投入力度最大、攻坚举措最实、贫困群众得实惠最多、减贫进程最快、扶贫成效最显著的时期,持续有效的扶贫开发,为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节  主要做法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投入大幅增加

“十二五”以来,县委、县政府把扶贫开发摆在“全面建设小康”的战略大局统筹谋划,不断创新,委县政府负总责,乡(镇)、村党政及行业部门抓落实管理体制、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加大扶贫投入。“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3亿元。

二、协同推进重点工程,努力形成大扶贫格局

(一)创新专项扶贫措施,突出稳定增收核心。注重建设持续稳定增收的扶贫产业,投资2.21亿元,在310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德财政合作项目、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牛羊养殖、经济作物种植等整村推进项目,实现7.62人脱贫。

——扎实推进了整村推进工作。“十二五”期间,累计投资1.2亿元,在17个乡镇2个管委会144个贫困村实施以产业化扶贫为主的整村推进项目,受益农户达22051户96947人。完成马铃薯种植1.96万亩,蚕豆种植1万亩,核桃种植0.99万亩,扶持养殖户2792户,扶持餐饮户2058户。2015年计划投资3100万元,在35个贫困村实施金融扶贫项目,撬动银行资金1.75亿元,主要扶贫拉面经济、特色养殖、水产养殖等项目。

——稳步推进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十二五”期间,投资8419万元,完成了5个乡镇21个贫困村2447户1209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2015年投资2596.8万元,在群科新区集中上楼安置530户,就近安置3个村195户848人(塔加乡牙什扎村、拉卡村,雄先乡唐春村),共搬迁农户725户2763人。

——严格开展了技能培训工作。为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扶贫目标,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十二五”期间,投资305.51万元,对2048名贫困群众进行了拉面、泥瓦工、驾驶员、民族刺绣等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就业,参训人员收入明显增加。

——稳妥推动了中德财政合作项目。自2012年启动中德项目一期工程以来,投资606万元,完成了查甫、牙什尕、扎巴、昂思多4个乡镇的来洞、宗尕塘、大拉曲、关沙等14个贫困村的小规模畜牧养殖项目,扶持农户1785户8032人。投资774.9万元,完成了13村1寺(扎西泽寺院)人畜饮水项目,解决了1305户633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二)聚力攻坚行业扶贫,着力改善发展条件。“十二五”以来,县各有关行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中办发25号文件实施方案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规划,紧紧围绕村道畅通、饮水安全、农电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教育扶贫、卫生计生、文化建设、信息化工作等十项脱贫攻坚重点工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和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健全扶贫体系,引导各界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外省援助协作、结对帮扶、村企共建“四个层面”的社会帮扶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氛围全面形成。2011年以来,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单位帮扶资金6241万元。

(四)外省援助扶贫富有成效,民生投入力度加大。十二五”期间,外省和企业落实援青资金达到714万元,实施了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对口援建项目。

三、改革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强化考核,增加权重。将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条件、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等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了县委、县政府的主体责任。从2011年开始,主要突出对生态保护、民生改善、扶贫开发的考核。2015年将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作为考核重要指标。

(二)精准识别,夯实基础。开展建档立卡,识别贫困村144、贫困人口9641户、36327,全面掌握了全县贫困底数,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奠定了基础。

(三)驻村联户,建好“管道”。按照“两到户、两覆盖”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联合《青海省扶贫开发干部驻村及联户工作实施方案抽调驻村帮扶选派干部387名,其中:中央国家机关2人结对帮扶1个村;省直25个部门单位122人结对帮扶61个村;市直14个部门单位30人结对帮扶15个村;县委及直机关27个单位68人结对帮扶34个村。。

四)银政合作,帮解“民忧”。为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担保难、贷款贵的问题,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补改贷”运行模式。以扶贫资金质押贷款方式,引导金融部门以基准利率发放贷款,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扶贫部门贴息30万元。

(五)配备专干,强化“三基”。为解决基层扶贫队伍力量薄弱、人员不稳定等问题,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协调组织部门在全县17个乡(镇)2个管委会配备了扶贫专(兼)职干事。同时,积极协调推进扶贫组织和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了班子,使全县扶贫队伍由2012年不足14人增加到30人。

(六)社会扶贫健全体系,引导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加快扶贫开发的步伐,积极开展“爱心包裹”、 “博爱一日捐” 、“全国助残日”、 “10.17扶贫日”等捐款活动,多方筹措资金,形成了定点扶贫、外省援助协作、结对帮扶、村企共建“四个层面”的社会帮扶体系。

第三节  基本经验

回顾“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是化隆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也是减贫成效最为明显的五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力度大、针对性强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形成了脱贫攻坚有效形式,获得的启示和经验弥足珍贵。

一、着力实施精准扶贫,“锁目标”

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引导扶贫项目、资金、措施、力量精确制导、精准“滴灌”,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通过建立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乡(镇)各级党委、政府主体作用,落实权责一致的责任制,为准确识别贫困户,探索提出了“六个不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方法,严格遵循个人申请、村民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查、政府审定、报纸媒体和农网公示程序,2015年底核准精准扶贫对象9641户、36327人,并逐村逐户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针对贫困对象、贫困程度、致贫原因三大要素在经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归纳出“三因”(因学、因病、因残)、“四缺”(缺技术、缺资金、缺劳动力、缺土地)、“一不足”(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致贫原因,找准了扶贫工作着力点。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办法,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有力激发了脱贫攻坚的活力。

二、着力实施整村推进,“筑平台”

争取实施整村推进,重点用于解决贫困对象脱贫最直接最有效的相关项目,为减少扶贫对象打牢基础。立足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围绕特色农业发展,以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着力打造筑牢建设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产业平台。“十二五”以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扶贫资金投入强度达到2720元。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含整合资金)超过5亿元,项目惠及全县所有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在夯实贫困乡村产业发展基础,支撑贫困农牧民脱贫减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建设累计扶持贫困群众96947人,有力推进了农村牧区贫困村的产业发展,有效促进了贫困群众收入增加。

三、着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拔穷根”

依托“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对贫困农牧民群众进行了汽车驾驶员、工程机械、拉面技术、民族刺绣技术,经济林种植管理等各类培训,同时组织贫困学生前往外地工程技术学校学习,全面提高了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为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促进农牧区贫困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了收入。通过技术培训、劳动力技能培训等措施,协调省内企业,促成了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为贫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改善和农牧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激发了农牧区经济发展活力。    

四、着力创新金融扶贫,“增投入”

对扶贫项目范围、项目对象、分工协作、贴息资金、贷款额度、贴息利率、贴息期限、贴息方式、公示公告等作了明确规定。充分发挥了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效应,切实创新信贷扶贫机制,增加金融对扶贫的投入,有效破解资金不足的矛盾。

五、着力实施安居工程,“治穷窝”

以加快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为契机,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引领,整合各部门资金,动员广大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积极投资投劳,强化农村危房改造,逐步改变贫困群众赖以生存的住房条件。合理安排产业发展项目,做到“治穷窝”与“换穷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安居与乐业并重。

六、着力社会帮扶,“结对子”

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加快扶贫开发的步伐,积极开展“爱心包裹”、 “博爱一日捐” 、“全国助残日”、“10.17扶贫日”等捐款活动,多方筹措资金,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局面。各扶贫联点单位结合活动的开展,深入联点村,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解决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联点帮扶村发展想办法找出路,理清发展思路研究发展对策,并通过本部门、本单位、自身优势条件,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有效解决了农牧民群众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发展生产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

七、着力抓好责任落实,“促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执政之基、民生之要,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持续推进,为脱贫攻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统筹、县级领导联乡挂村、县扶贫局和牵头单位协调、行业部门支持、县级全力推进、乡镇抓具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八、着力实施廉洁扶贫,“保安全”

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监督检查办法》、《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管理办法(试行)》等10余项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扶贫开发工作透明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扶贫活动,确保扶贫队伍风清气正。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救命钱”意识,科学管理项目,严格资金使用,使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让广大贫困群众受益、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教育扶贫、卫生计生、文化建设、信息化工作等十项脱贫攻坚重点工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和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第二章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将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面临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的严峻挑战。

第一节  贫困现状

化隆县新一轮建档立卡识别贫困人口9641户、36327人、144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为12.10% 。县农村牧区贫困问题具有“区域性、民族性、特殊性、综合性”特征,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通信难、增收难等问题依然存在。总体看,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

第二节  面临挑战与困难

“十三五”时期,制约化隆县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在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十三五”加快整体脱贫面临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脱贫攻坚面临重大挑战。

一、自然条件严酷,产业选择培育难

生存环境十分恶劣,是全国生存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之一,主要表现为高、冷、稀、旱、灾等五个方面。一是海拔高、海拔在1884米至4484米之间;二是气温低,年平均气温2.2,无霜期89天,年平均降水量470毫米,境内冬季多风,干旱、冰雹自然灾害频繁;三是空气稀薄,含氧量低。同时,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链条短,科技贡献率低,致富产业选择培育难,加之县场发育慢,融入县场能力差,缺乏辐射带动贫困户的能人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二、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

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薄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基本困难之一,也是导致提前整体脱贫的不稳定和脱贫人口重新返贫的重要原因。贫困人口大部分仍然居住在高寒地区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特别是卡日岗山头(沙连堡乡、德恒隆乡、阿什努乡3个乡)、东部山头(金源藏族乡、塔加藏族乡、初麻乡3个乡)基础设施欠账多,发展相对滞后,脱贫成本高,难度较大

三、增收空间狭窄,脱贫难

随着经济发展新常态、生态保护力度加大和区位条件的限制,贫困群众经营性收入不高,外出务工等随季节和自然条件的限制,总体收入低。在加快整体脱贫的进程中,新旧矛盾相互交织,不平衡、不稳定、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多,这些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了提前整体脱贫的难度。

四、致贫成因复杂,成本高

目前,贫困问题是最难啃的“硬骨头”,自然条件、县场影响、政策因素与区域环境、个体素质等致贫原因复杂多样、相互交织。因残,因病,因学及丧失劳动能力致贫问题依然突出。还有不少缺水、缺电、行路难、缺增收渠道。有相当脆弱农牧户处于脱贫边缘,抵御自然和县场风险能力弱,脱贫攻坚难度大、成本高。

五、思想观念落后,能力素质低

由于受地理环境、自然因素、历史条件及风俗习惯等因素制约,贫困人口人均受教育程度低,文盲率高,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落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差,使得贫困人口脱贫困难。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贫困人口大多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经济来源主要靠传统的种养业和部分外出务工收入,“等、靠、要”思想严重。特别是贫困地区教育卫生事业的相对落后所导致的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低下是提前整体脱贫面临的最大障碍。

第三节  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

“十三五”时期,化隆县脱贫攻坚面临实现提前整体脱贫的难得历史机遇。

一、将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十分关心、重视困难群众“脱贫困、奔小康”,并给予了更多的政策倾斜。“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阶段。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针对“十三五”脱贫攻坚面临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县委、县政府将积极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过硬举措,加快解决县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瓶颈制约,为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脱贫致富创造有利条件,补齐脱贫攻坚的“短板”。

二、脱贫攻坚已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

“十二五”以来,化隆县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地区面貌显著变化,为提前实现整体脱贫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同时,经过这些年的实践探索,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三基”建设的深入推进也为提前整体脱贫夯实了工作基础。这些有利于脱贫攻坚更好地扶到点上、扶到实处。

三、“精准扶贫”机制为脱贫攻坚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化隆县将深化扶贫改革作为推进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的根本动力。落实精准扶贫机制,通过建档立卡工作,识别贫困村144个、贫困人口9641户、36327人,做到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按照“两到户、两覆盖”的要求,抽调473名干部组建144个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每个乡镇配备了扶贫专(兼)职干事。

四、贫困人口规模相对较多

2015年底,全县贫困人口为9641户、36327人,属脱贫攻坚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

五、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非常强烈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推进,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整体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群众更加期盼同步实现小康,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增强,许多贫困人口期盼过上更加有尊严的生活。同时,随着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外省援助扶贫“四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基本建立,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氛围日渐浓厚,脱贫攻坚的大环境越来越好。

第三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一个同步(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建设‘三区(生态文明先行区、民族团结先进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打造‘一个高地(铸就青海精神高地)’”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确保提前一年实现整体脱贫、再抓一年巩固提高”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县域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采取特殊举措和过硬办法,根据省政府出台的“精准扶贫”方案,县委、县政府强力推进“八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借国家、社会之力,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化隆县扶贫开发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必备条件。

二、基本原则

“十三五”期间,化隆县脱贫攻坚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党政主导,分级负责。落实县、乡(镇)、村党委和政府对整体脱贫、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脱贫。针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疗法,落实 “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的安居、乐业、有保障和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为重点,根据县域内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扶贫对象现状,因地制宜,实行有差异的扶持措施。

——坚持落实创新机制,协调推进。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为实现提前整体脱贫制定的相应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整体脱贫、脱贫攻坚与新农村建设、区域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建设。

——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脱贫攻坚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获益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节  总体思路

为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和中办发2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部署,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全力构建专项扶贫;《规划》概括为“246810”“2个战场”指的是突出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和区域扶脱贫攻坚两个重点,实行“双轮驱动”。“4个结合”指的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6个精准”指的聚焦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8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指的是实施发展生产、外出务工、生态补偿、资产收益、教育培训、低保兜底、大病救助、易地搬迁脱贫攻坚工程,确保贫困群众精准脱贫。“10大工程”指的是突出重点,大力实施十大重点扶贫工程,即交通、水利、电力、医疗卫生、文化惠民、金融、安全住房、科技、通信、电子商务和县场体系建设

在巩固阶段,加强脱贫后续政策延续,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原有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确保贫困群众不返贫。持续深化智力扶贫、产业扶贫,加大精神扶贫力度,加快推进扶贫产业园建设,持续增强脱贫群众自身“造血”功能,实现被动脱贫向主动致富转变、社会救助向自我发展转变、政策扶持向产业支撑转变、基本脱贫向小康生活转变,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脱贫,确保贫困群众与各族群众一道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化隆县扶贫工作分为2个阶段,其中2016—2019年为脱贫攻坚期, 2020年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期。通过四年整体脱贫攻坚,到2019年底,现状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年均反贫率不高于3%,摘掉“贫困县帽”。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国家脱贫标准,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巩固提升期将延续低保、医疗及贫困助学等扶贫各项优惠政策;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牧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年脱贫攻坚实现144个贫困村退出,全县9641户、3632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脱贫目标计划详见表3-1。

表3-1      四年脱贫攻坚规划分年度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计划表

内  容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贫困人口脱贫(人)

7212

9900

10693

8522

巩固成果

贫困村退出(个)

27

42

51

24

巩固成果

二、具体目标

——基础设施目标。到2019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实现通沥青(水泥)或砂石路;贫困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100%,集中供水率达到100%;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解决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大电网覆盖范围外太阳能供电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全县牧民群众饮水安全的目标,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100%,集中供水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进一步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满足牧民群众生活、牧业生产用电需要,牧业区全体牧户基本生活用电得到保障;进一步提升县乡、乡村公路等级,实施通乡油路建设、通村通户道路硬化等道路通畅工程,全面解决全县各乡、村道路交通问题。

——住房及居住环境目标。到2019年,全部解决贫困农牧户住房安全问题,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继续完善村级住房建设规划,确保全县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住的舒心。建成高原特色小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将各村打造成基础设施健全、生态环境优美、精神文化丰富、群众面貌焕然一新、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新牧区。

——基本公共服务目标。到201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上;贫困村实现有标准卫生室、有标准文化活动室、有综合服务中心;建立新型农牧业生产信息化科技服务体系;贫困户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达到100%,贫困村基本实现信息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全覆盖;贫困户新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

——产业发展目标。牧业经营主体建设新机制将全面落实;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新型扶贫产业基本建立。到2019年,实现每个贫困村有1项优势主导产业;建立1个县级扶贫产业园区;贫困户至少参与1项稳定增收项目,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防灾避灾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具有当地特色的乡村旅游景点、特色种养业项目、光伏扶贫产业项目,打造电商平台、完善县场交流体系。

——减贫任务目标。通过实施9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脱贫攻坚行动,到2019年底,36327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44个贫困村全部实现脱贫“摘帽”;贫困地区牧民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县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实现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生态改善目标。到2019年,贫困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补偿机制全面落实,贫困地区减灾防灾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因灾返贫现象基本得到解决。到2020年,全县资源、环境、生态问题总体明显改善。具体目标详见表3-2。

表3-2      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指标

发展目标

类 别

指  标

单位

2019年

2020年

备注

具体发展目标

贫困人口

现行扶贫标准下贫困人口

36327人全部脱贫

巩固提升

约束性

贫困村

建档立卡贫困村

144个贫困村全部退出

巩固提升

约束性

贫困县

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数量

1个、摘帽

巩固提升

约束性

收入

贫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000

巩固提升

预期性

交通

贫困村道路通畅率

%

100

巩固提升 

约束性

贫困村通班车比率

%

95

 

预期性

饮水

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

%

100

 

预期性

贫困村集中供水率

%

100

巩固提升 

预期性

基本公共服务

教育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

%

93

95

约束性

15岁以上平均受教育年限

10

10

预期性

文化

贫困户通广播电视率

%

100

巩固提升 

预期性

信息化

贫困自然村通宽带(含有线和无线)比率

%

100

巩固提升 

预期性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比率

%

100

巩固提升 

预期性

医疗

贫困户新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

%

100

巩固提升 

预期性

安居

住房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率

%

100

巩固提升 

约束性

易地搬迁

易地搬迁贫困人口数量

3268

 

约束性

发展产业

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参与增收项目比率

%

100

巩固提升 

预期性

每个贫困家庭掌握技能

1

巩固提升 

预期性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规划

 

《规划》按照化隆县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通过实施“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主要解决全县建档立卡剩余贫困人口精准脱贫。针对区域脱贫攻坚任务,提出八大支撑项目,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

——发展特色产业脱贫一批。因地制宜,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将贫困户纳入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体系,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提高户均产业扶贫投资标准,对有劳动能力和生产发展愿望的贫困人口,充分尊重群众自主选择产业的权利,适宜发展什么就扶持什么,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对有劳动能力,但自身没有经营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强化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扶持发展生产,实现就地脱贫。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支持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牧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加大对农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

根据群众意愿,本次规划涉及的产业项目为特色种养殖项目、乡村旅游项目230项。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1            特色产业

 投资13553.23万元。扶持特色种养殖项目、乡村旅游项目230项。其中:

2016年:扶持2个村的发展乡村旅游业,扶持种养殖、拉面馆等特色产业项目4项;

2017年:扶持1个村的发展乡村旅游业,扶持种养殖、拉面馆等特色产业项目46项;

2018年:扶持1个村的发展乡村旅游业,扶持种养殖、拉面馆等特色产业项目85项;

2018年:扶持种养殖、拉面馆等特色产业项目73项。

——实施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对“一方水土养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的搬迁安置方式安置。集中安置区要结合高原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同步配套建设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做好搬迁群众的后续管理工作,解决好医疗、社保、子女就学等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在统筹考虑搬入地土地、草场及生态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注重就近搬迁,落实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探索农牧民进城落户和易地搬迁后自愿有偿退出的空置宅基地利用方式,以及有偿转让承包经营权机制。运用货币化移民模式,对愿意自主进城定居的贫困家庭,按照省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

通过在11个乡(镇)、33个村实施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搬迁安置3638户、14460人。

专栏2         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建设项目

 投资21448.00万元,搬迁安置3638户、1446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42户、3268人。

2016年:投资10203.50万元。14个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搬迁安置1500户、60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93户、1447人;

2017年:投资10436.00万元。17个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搬迁安置1984户、78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28户、1595人;

2018年:投资808.50万元。2个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搬迁安置154户、59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户、94人;

——落实资产收益脱贫一批。结合化隆县的实际,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牧业、特色养殖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发展产业选择难和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落实将扶贫资金通过量化折股的方式配置给贫困户,入股参加农林牧业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或互助资金组织等,带动贫困户增收。结合城镇化和园区建设,通过产业扶贫项目,在县城建(购)商铺,以房租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性收益。落实对折股量化投入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草场等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牧民土地、草场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建立长期受益的利益联接机制。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草场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各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3           资产收益

  投资8160.82万元,项目涉及134个村实施资产收益项目,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335人。其中:

2016年:计划投资4122.82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扶贫拉面产业园、购置商铺、摊位;入股餐馆、专业合作社、房地产公司、西宁宁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分红。项目涉及67个村,扶持建档立卡人口6524人;

2017年:计划投资2990.40万元,主要用于化隆县50万只蛋肉鸡养殖省级扶贫产业园、购置商铺、摊位;入股专业合作社、化隆县康醇青稞酩馏酒有限公司、化隆晨云五金加工有限公司、化隆县三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昂思多矿泉水)、康美药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入股餐馆、专业合作社、房地产公司等企业分红。项目涉及39个村,扶持建档立卡人口3883人;

2018年:计划投资847.8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商铺、摊位;入股餐馆、专业合作社、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隆支行、化隆县拓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油料加工坊、青海省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伊庆农牧开发公司等企业分红。项目涉及20个村,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58人。

2019年:计划投资199.80万元,主要用于修建规模5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购置商铺、摊位;入股专业合作社、化隆县帮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省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分红。项目涉及9个村,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0人。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提高项目区管理能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能人带动为核心,加大对贫困地区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大力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培训、新型牧民群众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工程,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致富。大力开展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增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引领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劳务经纪人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

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等措施,转移培训贫困家庭劳动32253人次确保每个有富余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

专栏4         转移就业脱贫建设项目

 投资14612.88万元,培训转移就业劳动力32253人次。其中:

2016年:投资2595.68万元。培训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5638人次;

2017年:投资3735.68万元,培训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8752人次;

2018年:投资3413.84万元,培训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7301人次;

2019年:投资3493.84万元,培训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8106人;

2020年:投资1373.84万元,培训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2456人。

——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脱贫一批。推进县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申请上级财政资金按比例承担,给予全额资助。完善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降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加强贫困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实行特殊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

——实施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落实全面普及15年免费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持改、扩建及维修一批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牧区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积极发展学前“双语”教育;改善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县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力争从2016年春季开学开始,贫困家庭学生实施15年免费教育,对学前3年免除保教费,对义务教育9年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对高中阶段3年(普通高中、中职)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继续提供助学金;对就读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加大资助,让贫困学子安心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扶持贫困学生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5           教育脱贫

 投资1609.83万元,规划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5213人;新建、维修改(扩)建学校51所。其中:

2016年:投资352.0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规划资助贫困学生1047人。投资391.55万元新建、维修改(扩)建学校8所;

2017年:投资350.7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规划资助贫困学生986人。投资1659.00万元新建、维修改(扩)建学校25所;

2018年:投资356.0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规划资助贫困学生1010人。投资811.36万元新建、维修改(扩)建学校5所;

2019年:投资379.0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规划资助贫困学生1060人。投资563.00万元新建、维修改(扩)建学校13所;

2020年:投资412.0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规划资助贫困学生1110人。

——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一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和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扶贫帮困措施,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作用。加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实行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无劳动能力的家庭以及经产业帮扶、就业帮助后仍无法摆脱贫困的特殊贫困人口和残疾人,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充分利用信息化核对平台,准确运用核对结果,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对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后,已摆脱贫困的低保家庭,及时调整退出低保,实行脱贫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应退尽退。补助标准为低保贫困户人均按照2016年一般贫困户400元、低保贫困户2016元、低保户兜底2500元补助,2017年一般贫困户940元、低保贫困户2400元、低保兜底户2976元补助;2018年到2020年提高补助标准达到一般贫困户1800元、低保贫困户3000元、低保兜底户3600元补助。规划扶持户数、人数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6           低保兜底脱贫

 发放低保补助22693.12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326人。其中:

2016年:投资4236.90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326人。其中:一般贫困人口21638人,低保贫困人口7630人,低保兜底贫困人口7058人;

2017年:投资4715.39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766人。其中:一般贫困人口15900人,低保贫困人口5881人,低保兜底贫困人口5985人;

2018年:投资4816.32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787人。其中:一般贫困人口9750人,低保贫困人口3200人,低保兜底贫困人口5837人;

2019投资4462.26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87人。其中:一般贫困人口3099人,低保贫困人口4454人,低保兜底贫困人口7134人;

2020年:投资4462.26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87人。其中:一般贫困人口3099人,低保贫困人口4454人,低保兜底贫困人口7134人。

——实施生态保护脱贫一批。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积极探索生态脱贫的新路子。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脱贫的新路子,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地区,基本保证重点生态功能区贫困农牧户每户有劳动能力,具备劳动条件的1人从事生态管护工作。同时,对重点林区、贫困人口较多的地区,根据国家政策,适当增加生态管护岗位,力争有生态保护任务的地区每个贫困户有一名生态管护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进一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对农村环境整治,提高村庄绿地面积,使村庄面貌得到根本改变,生态环境形成良性循环。加快生态保护设施建设,提高生态保护监测能力。设立生态管护员岗位1222个。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7           生态保护

生态管护员岗位:投资5302.88万元,设立生态管护员岗位1076个。实施年限为:2017 年-2020年;

村庄绿化项目:投资820.00万元。项目涉及51个贫困村;

经济林建设项目:投资1973.96万元。项目涉及29个贫困村;

沙漠化治理及荒山治理项目:投资1410.92万元。项目涉及25个贫困村。

第二节  “十个”行业扶贫专项规划

“十三五”期间,化隆县实施十项扶贫工程,主要涉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危房改造、金融支撑、能力素质提升、社会保障以及生态环境改善等建设项目。

一、交通扶贫。优先支持贫困村交通项目,加快推进通乡、通村道路硬化、县乡道路改善等工程建设,使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实现沥青(水泥、砂石路)路,解决贫困地区的道路交通问题。2016-2017年计划投资6205.49万元,实施项目95项。各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8          交通工程

 投资6205.49万元,实施项目95项。其中:

2016年:计划投资882.55万元,实施项目13项;新建道路66.649km,圆管涵1道;

2017年:计划投资2426.52万元,实施项目37项;新建道路160.868km,圆管涵4道,桥梁1座;

2018年:计划投资2896.43万元,实施项目45项;新建道路88.811km,圆管涵71道,桥梁7座;

二、水利扶贫。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构建精准到户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项目覆盖牧区所有农牧户。继续完善乡村农田水利设施,提高提高灌溉用水效率与效益;对乡村沟道进行综合治理,建设防洪工程,提高防洪能力。计划投资11708.43万元,实施项目169项,项目涉及169个村。各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9           安全饮水工程

投资11708.43万元,共实施169个项目。其中:人畜饮水安全建设项目、人畜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实施18个乡镇104个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实施18个乡镇65个村;改造项目42项,新建127项。

2016年:计划投资1212.09万元,实施项目32项;

2017年:计划投资5602.39万元,实施项目69项;

2018年:计划投资4645.55万元,实施项目54项;

2019年:计划投资247.86万元,实施项目13项。

三、电力扶贫。加快实施县域内农网升级改造,重点解决贫困村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2016-2018年计划投资23421.73万元,实施项目122项。各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10         电力保障工程

规划投资23421.73万元。新建10kv输电线路169.168km,0.4kv低压线路504.009km,配备变压器271台。照明下户12354户、动力下户513户。其中:

2016年:投资3357.78万元。新建10kv输电线路23.141km,0.4kv低压线路68.538km,配备变压器40台。照明下户2000户、动力下户86户;

2017年:投资5622.11万元。新建10kv输电线路31.315km,0.4kv低压线路137.65km,配备变压器73台。照明下户3121户、动力下户172户;

2018年:投资14441.84万元。新建10kv输电线路114.712km,0.4kv低压线路297.821km,配备变压器158台。照明下户7266户、动力下户255户。

四、医疗卫生扶贫。加强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机构设施条,实现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新建乡级卫生院、村级卫生所及设施18项,涉及6个乡(镇)、16个贫困村,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14户、2678人。各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11          医疗卫生工程

投资581.50万元。改扩建、维修及配备139个村级卫生室设备。其中:

2016年投资54.00万元,改扩建及维修24个村级卫生室,主要建设业务、生活用房及设备;

2017年:投资130.50万元,改扩建及维修42个村级卫生室,主要建设业务、生活用房及设备;;

2018年:投资247.00万元,改扩建及维修49个村级卫生室,主要建设业务、生活用房及设备;

2019年:投资150.00万元,改扩建及维修24个村级卫生室,主要建设业务、生活用房及设备。

五、文化惠民扶贫。加快村级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推进“视听乡村”、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牧民定居点惠民工程。建设文化设施29项,涉及17个乡(镇)、2个办事处。各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12          文化惠民工程

2016年投资1711.50万元,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2个;新建广场33个;新建9个村级文化活动室、维修13个村级文化活动室;新建舞台23座;铁制宣传栏13个,涉及13个村;农牧家书屋50个,配套图书2000册;

2017年投资3681.20万元,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2个;新建广场76个;新建1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维修12个村级文化活动室;铁制宣传栏101个,涉及101个村;新建舞台61座;配发体育设施183套,涉及181个村;农牧家书屋50个,配套图书2000册;

2018年投资1213.00万元,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1个;新建广场31个;新建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铁制宣传栏19个,涉及19个村;配发体育设施25套,涉及25个村;新建舞台11座;农牧家书屋50个,配套图书2000册;

2019年投资30.00万元,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1个;

2020年投资30.00万元,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1个。

六、通信扶贫。加快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和资源共享,统筹有线、无线和卫星三种覆盖方式,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优先解决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村通宽带问题,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步伐,有效保障和提升网络的运行质量,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基本实现贫困村信息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推进电商扶贫,拓展特色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大幅度提升贫困地区信息化应用水平,使得县域内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结构转型升级。对26148人实行通讯、有线宽带及无线宽带资费补贴、涉及17个乡(镇)2个管委会各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13          信息网络工程

投资4822.73万元。其中:

2016年投资928.41万元,补贴用户26148人;

2017年投资928.41万元,补贴用户26148人;

2018年投资928.41万元,补贴用户26148人;

2019年投资1018.75万元,补贴用户26148人;

2019年投资1018.75万元,补贴用户26148人。

七、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建设扶贫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依托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推进电商扶贫,拓展农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加快贫困地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公益性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商务、邮政、供销社等系统在贫困地区建立服务网点,推动贫困地区农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扩大信息进村入户的覆盖面。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提高利用电子商务销售特色农畜产品的占比,不断改善贫困地区消费环境,有效提升消费的便利化程度。

本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和市场体系4项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14          电商平台工程

投资728.00万元,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和市场体系4项。其中:

2016年投资580.00万元,实施建设电子商务拉面电商服务中心,17个乡镇服务中心房;66个村级服务中心;

2018年投资148.00万元,实施建设296个村级服务中心。

八、危房改造及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完善贫困村住房建设规划,将住房困难的贫困户纳入住房建设规划中,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确保住有所居、住得安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贫困户倾斜,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住房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结合高原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统一安排农村环境整治建设,最大程度改善农村牧区环境。

本规划危房改造项目,涉及7个乡(镇)、52个村,危房改造2054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4户;高原美丽乡村项目21项、涉及 7个乡(镇)、21个村。各规划项目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15           危房改造及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投资42467.50万元。其中:

2016年投资13555.00万元,危房改造4070户,在30个村建设美丽乡村项目;

2017年:投资16722.50万元,危房改造6221户,在9个村建设美丽乡村项目;

2018年:投资12190.00万元,危房改造4772户,在2个村建设美丽乡村项目;。

九、金融扶贫。一是进一步落实金融扶持资金政策、不断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着力解决扶贫对象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的问题。大力撬动县域信贷资金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增强县域内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快推进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和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同时,把互助资金与信贷扶贫贴息贷款结合起来,形成互利互补,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巩固金融扶贫开发成果。重点支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产业园区、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和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等。

二是紧紧抓住国开行融资机遇,统一规划、综合开发、着力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建设完善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环境保护,开展封山育林,实施农村耕地力保护,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建成一批环卫设施;弘扬民俗文化,大力发展旅游扶贫产业,建成一批旅游设施,开展集约化、规模化设施农牧业建设,开展农牧业技术推广,扶持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扶持一批贫困群众进行安居工程建设。

本次规划,金融扶贫涉及6个乡(镇)57个村。规划融资额度及实施期详见附表。

专栏16            金融支撑

2016年-2017年:发放贷款8903.00万元,其中发放拉面贷款657户,金额2784万元。养殖贷款934户,金额3714万元。采挖虫草贷款89户,355万元。种植业贷款43户,金额146万元。其他从事铝合金加工、小百货经营类等贷款196户,金额776.5万元。;

2018年-2020年:发放贷款32000.00万元,对全县17个乡镇2个管委会、144个贫困村、8564户贫困户中的“三有一无”贫困户“530”小额扶贫贷款全覆盖。

十、科技扶贫。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农牧民群众管理能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能人带动为核心,加大群众的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大力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培训、新型农牧民培训工程,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致富。

第五章 规划投资和资金来源

第一节  规划投资

一、规划投资

《规划》估算总投资227453.88万元。其中,“八个一批”专项行动计划投资89949.80万元,占总投资39.55%;行业专项扶贫工程投资137504.08万元,占总投资60.45%。详见表5-1。

 

 

表5-1         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名    称

投资(万元)

“八个一批”专项行动计划

89949.80

1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13553.23

2

资产收益脱贫一批

8160.82

3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

14612.88

4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21448.00

5

教育支持脱贫一批

5276.87

6

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4204.88

7

低保兜底脱贫一批

22693.12

行业专项扶贫工程

137504.08

1

交通扶贫专项工程

6205.49

2

水利扶贫专项工程

11708.43

3

电力扶贫专项工程

23421.73

4

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工程

581.50

5

通信扶贫专项工程

4822.73

6

文化惠民扶贫专项工程

6665.70

7

金融扶贫专项工程

40903.00

8

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

728.00

9

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工程

42467.50

总     计

227453.88

二、分年度投资

《规划》估算总投资227453.88万元。其中,2016年计划投资49389.63万元,占总投资21.71%;2017年计划投资68265.33万元,占总投资30.01%;2018年计划投资66712.13万元,占总投资29.33%;2019年计划投资25123.27万元,占总投资11.05%; 巩固期2020年计划投资17963.52万元,占总投资7.90%,详见表5-2。

 

 

 

 

 

 

表5-2              分年度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计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八个一批”专项行动计划

89949.80

22656.80

28551.66

19483.24

13010.00

6248.10

1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13553.23

662.10

2607.42

7174.39

3109.32

 

2

资产收益脱贫一批

8160.82

4122.82

2990.40

847.80

199.80

 

3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

14612.88

2595.68

3735.68

3413.84

3493.84

1373.84

4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21448.00

10203.50

10436.00

808.50

 

 

5

教育支持脱贫一批

5276.87

745.81

2009.70

1167.36

942.00

412.00

6

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4204.88

90.00

2057.07

1255.03

802.78

 

7

低保兜底脱贫一批

22693.12

4236.90

4715.39

4816.32

4462.26

4462.26

“十个行业”专项扶贫工程

137504.08

26732.83

39713.68

47228.89

12113.27

11715.42

1

交通扶贫专项工程

6205.49

882.55

2426.52

2896.43

 

 

2

水利扶贫专项工程

11708.43

1212.09

5602.93

4645.55

247.86

 

3

电力扶贫专项工程

23421.73

3357.78

5622.12

14441.84

 

 

4

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工程

581.50

54.00

130.50

247.00

150.00

 

5

通信扶贫专项工程

4822.73

928.41

928.41

928.41

1018.75

1018.75

6

文化惠民扶贫专项工程

6665.70

1711.50

3681.20

1213.00

30.00

30.00

7

金融扶贫专项工程

40903.00

4451.50

4451.50

10666.67

10666.67

10666.67

8

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

728.00

580.00

148.00

 

 

 

9

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工程

42467.50

13555.00

16722.50

12190.00

 

 

总计

227453.88

49389.63

68265.33

66712.13

25123.27

17963.52

第二节  资金来源

《规划》估算总投资227453.88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2472.05万元,占总投资23.07%;行业资金132658.96万元,占总投资58.32%;金融资金42322.88万元,占总投资18.61%。详见表5-3。

 

 

 

 

 

表5-3           资金来源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万元)

合计

财政资金

行业资金

金融资金

“八个一批”专项行动计划

89949.80

52472.05

37477.75

 

1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13553.23

13553.23

 

 

2

资产收益脱贫一批

8160.82

8160.82

 

 

3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

14612.88

9310.00

5302.88

 

4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21448.00

21448.00

 

 

5

教育支持脱贫一批

5276.87

 

5276.87

 

6

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4204.88

 

4204.88

 

7

低保兜底脱贫一批

22693.12

 

22693.12

 

“十个行业”专项扶贫工程

137504.08

 

95181.21

42322.88

1

交通扶贫专项工程

6205.49

 

4785.61

1419.88

2

水利扶贫专项工程

11708.43

 

11708.43

 

3

电力扶贫专项工程

23421.73

 

23421.73

 

4

医疗卫生扶贫专项工程

581.50

 

581.50

 

5

通信扶贫专项工程

4822.73

 

4822.73

 

6

文化惠民扶贫专项工程

6665.70

 

6665.70

 

7

金融扶贫专项工程

40903.00

 

 

40903.00

8

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

728.00

 

728.00

 

9

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工程

42467.50

 

42467.50

 

总计

227453.88

52472.05

132658.96

42322.88

第六章  保障措施

提前实现整体脱贫,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化隆县各级党委、政府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切实将脱贫攻坚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科学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 组织实施

一、从严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坚决落实“5级书记抓扶贫”精神,县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扶贫开发局承担具体责任,要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措施,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要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脱贫攻坚年度报告制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各级行业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每年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任务落实和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县、乡(镇)两级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重视和加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各乡镇要确定扶贫工作的负责人员,畅通服务渠道。

二、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深入推进“三基”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高贫困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继续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服务工作,发挥好大学生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三、强化驻村工作队的作用

加大对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跟踪管理,强力推动“123”工作机制落地,确保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全方位、多功能发挥作用。加大驻村干部考核检查力度,不稳定脱贫不撤队伍、不换干部,不合格的召回,并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

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

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要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力更生努力改变贫困面貌,彻底转变等靠要思想观念,激发贫困群众主动脱贫的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让贫困群众参与脱贫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全过程,充分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

五、依法推进脱贫攻坚

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依法落实脱贫攻坚措施,管理扶贫项目和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健全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推动整体脱贫攻坚依法有序开展。

六、营造脱贫攻坚良好舆论氛围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宣传我省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做法、好经验。各级新闻媒体要深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充分报道脱贫攻坚、脱贫致富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机制创新

一、健全精准脱贫机制

完善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基础性工作,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倒排工期、不落一人。贫困户识别由户籍所在地政府负责。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推行扶贫对象网络实名公示制度。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实行脱贫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对已经脱贫的农牧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建立脱贫退出机制,出台退出管理办法,明确退出标准,制定脱贫攻坚验收办法,明确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和贫困县退出标准及时序,建立由户到村到乡到县的脱贫成效评价制度。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严禁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牧区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与财政、民政、人社、卫计、残联、统计、调查总队、住建、税务、金融等部门数据的有效对接和共享机制,运用大扶贫数据库信息,精准掌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脱贫实效考核等情况。

二、健全财政扶贫投入保障机制

健全完善资金整合机制和多元投入机制,扩大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集中使用,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各行业部门管理的涉农资金,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优先保证贫困村、贫困户需求。发达省县对口援青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脱贫攻坚项目。建立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机制。支持贫困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每个贫困村注入50万元资本金滚动使用。建立扶贫资金年审制,对每年使用的扶贫项目资金,委托第三方进行年审,保证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政府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接得住、管得好、有效益”。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构建扶贫资金综合监管格局。

三、健全金融扶贫机制

县政府出资组建融资担保平台,鼓励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向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信贷担保。全面落实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行动方案及主办银行制度,扩大扶贫贷款规模,申请省级财政按基准利率贴息补助,以支持产业园区、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发展扶贫产业。重点为贫困户提供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申请省级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争取和使用好扶贫再贷款。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县政府可会同金融机构按照贫困地区贷款数量,申请省级财政资金以一定比例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并形成长效机制。按照贫困户信用评级办法,全面推进贫困户信用评级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牧区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扩大贫困地区农牧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对贫困户保险保费的补贴标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

四、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19年,每年开展一次,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主要考核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等情况。将脱贫攻坚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县、乡(镇)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对县扶贫绩效考核办法,提高扶贫成效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指标中的分值权重。建立考评结果与脱贫绩效挂钩机制,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未按期完成脱贫任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诫勉问责,采取组织调整措施给予降职免职。建立对各行业部门扶贫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行业部门承担的扶贫责任建立目标清单,对其中具有牵动性、可考核性的目标任务逐步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脱贫攻坚专项审计制度,确保精准脱贫效果。建立脱贫攻坚巡查、督查、及通报制度。

五、健全部门合力攻坚机制

各行业部门要制定行业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中承担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进行倒排工期,加强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落实,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调动社会各界关注扶贫开发。

六、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健全完善党政军机关定点帮扶贫困村、城乡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机制。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驻青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在整体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精准开展帮扶活动。动员和引导爱国宗教人士参与脱贫攻坚。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开发资源、吸纳就业等形式,打通贫困农牧户生产经营与县场的渠道,提升扶贫产业辐射带动效益。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与贫困户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加强与社会公益基金组织的协调合作,吸纳社会公益基金参与脱贫攻坚。借助“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平台,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可为和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

第三节 规划实施

一、分类实施

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施策、因贫施策、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根据县域内各地区发展程度不一,贫困成因多样,对这些特殊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要根据扶贫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实行差别化的扶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规划》的发展定位,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责任明确、分类实施的规划实施机制,积极探索具有当地特点的科学扶贫模式。对口支援和非定向社会捐赠资金、捐建项目,要统一纳入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和实施规划。各级部门高度重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项目建成后,为发挥扶贫项目的长期效益,确保项目资产永续利用,对固定资产实施分类管理。

二、项目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最大化地发挥作用和效益。一是要严格执行《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发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加大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的力度,提高扶贫项目的效益。二是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管理跟着创新走,真正形成“大扶贫”的新格局。三是严格实行各类扶贫项目科学选择、论证、实施、验收、考评、后续服务全过程管理。四是继续实行项目公示制度。项目审批后,从县到贫困村都必须以不同的形式,对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内容、项目资金、项目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等进行公示,要规范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接受全社会广泛监督。五是层层签订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六是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和报账制、审计制、责任追究制。七是实行项目中期监督检查制、项目竣工分经验收制、项目后续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效益评估制,保证脱贫攻坚项目建成一个,成功一个,巩固提高一个,确保扶贫项目成为民心工程、富民工程和廉政工程。

三、资金管理

一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要求,利用好国家扶贫政策机遇,相应制订和完善县实施细则,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二要强化各类扶贫资金的捆绑使用。继续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从思想认识上捆,依据规划捆,通过项目捆,以确保各类扶贫资金真正用于被扶对象,切忌打着捆绑使用的旗号,用于形象工程和所谓的“政绩工程”。三是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投向贫困村,瞄准贫困人口,集中用于培育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和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增加直接扶持项目到户的资金规模。四是创新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使全县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五是使用扶贫资金的基础设施项目,要确保贫困农牧户优先受益,产业扶贫项目要建立健全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六是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扶贫资金公示制,认真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七是要强化审计监督,拓宽监管渠道,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

四、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物资等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和物资合理使用。及时公布扶贫项目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同时加强对扶贫资金、物资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二是建立档案制度。各级部门对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三是严格项目管理。各类扶贫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县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审批工作。扶贫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四要加强对扶贫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五要完善扶贫资金的监督机制。必须把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纳入财政监督体系中,由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和审计部门直接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监督检查。

五、监测评价

监测与评价是规划实施的重要内容,是规划实施过程中管理部门决策的主要依据,是规划按照“十三五”确定目标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结合《中国扶贫开发统计监测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开发监测评价体系,对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具体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具体成效以及对规划实施过程连续、系统地记录和综合分析,及时为规划实施管理机构提供有关投入、产出、质量、进度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发现可能出现的偏差、问题、困难和风险,使规划实施管理机构及时掌握规划执行动态,评价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效益,并采取相应措施,为脱贫攻坚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政策、措施建议。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监测方案,全面、系统、准确、动态地反映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变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六、绩效考核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完善扶贫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要靠绩效考核来引导,“跨越”要靠绩效考核来激励。推动扶贫方式转变,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脱贫攻坚绩效评价体系,解决“指挥棒”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提前实现整体脱贫、巩固提升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各级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把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生违纪案件的扶贫单位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