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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化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4月20日    

 

化政办〔201862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化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化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420

 

 


化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环境,推进“信用化隆”建设,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海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共建”的工作思路,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利用为主线,以建设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工程,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机制为核心内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激发化隆的发展活力和竞争优势,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建立和完善信用政策和制度体系,着力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服务体系发展、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维护,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鼓励调动社会力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开发信用产品,培育信用市场,完善信用服务,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着眼全局,统筹部署,分阶段稳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抓关键环节、关键领域,重点突破。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

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征信系统,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县人民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政府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导。要牢固树立“诚信政府”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公务员信用建设,建立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奖惩制度,将信用记录和信用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要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公示制度。加大企业诚信教育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推动企业信用自律。要进一步激发企业信用需求,引导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使用信用服务产品,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个人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逐步建立以个人信用数据收集、使用、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系统。从企业法定代表人、会计师、律师、公务员、教师、医生等重点人群入手,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并逐步拓宽覆盖范围和领域,初步形成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框架。

五、重点行业领域建设

(一)加强生产、流通领域的信用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公示、承诺和“黑名单”制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估,推动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大力查处价格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制度,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业和商务局、市监局、安监局)

(二)加强产品质量领域信用建设。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探索质量信用分类办法,分行业评定质量信用类型,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构建产品质量预警机制,深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整治工作。加强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出口产品诚信管理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市监局、工业和商务局)

(三)完善财税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完善税务执法机制,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深入开展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和发布工作,加强分类管理。加强财税信用制度建设,以财政预算、纳税、政府采购等为重点,加大财税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力度,探索信用产品使用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

(四)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强化金融机构诚信意识,规范金融机构从业行为,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大力维护金融债权,打击恶意拖欠借款、逃废债、恶意骗保骗赔等行为。推进民间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增强民间借贷参与者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参与地方政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服务地方经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金融办、人行、建行、农行、信用社)

(五)加强劳动保障领域信用建设。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推进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县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研究制定针对规下企业、失信单位的重点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分类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住建局、工业商务局)

(六)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分类管理,构建完善环保信用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政策,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推进环境违法“黑名单”在绿色信贷等领域的共享应用,促进建立公平、正义的环境秩序。(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金融办、人行、建行、农行、信用社)

(七)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中介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检索平台,探索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围绕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加强信用信息记录,推进信用产品应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在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标过程中,考虑企业信用评价,严厉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资质挂靠、围标串标、拖欠工程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政策、供求信息、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与社会公众沟通的信息平台,保证房地产信息传递。(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

(八)加强司法、监察领域的信用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建立对失信者的联防制约和惩戒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司法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和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正公信。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规范执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法制办)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总体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在县发改委,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工作,制订出台化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征信管理、信息查询披露、激励惩戒办法等信用制度体系

(二)深入广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诚信创建活动,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安排信用建设专项经费,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用于联合征信平台基础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支持信用产品开发、信用市场培育和专业人才培训,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等。同时,在各部门本系统信用信息库的基础上,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建立全县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四)健全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贯彻实施。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失信惩戒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考绩相挂钩,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项信用工作任务落实,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守信受益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积极引导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